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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饭馆趁人倒水时顺走顾客挎包当场被抓
发布时间:2012-10-12 14:36:12


     本网讯(通讯员 昌婵)   趁他人低头倒水之机,飞速将别人的包盗走,可逃出不过不三百米,便迅速被抓获。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元。

    2012年6月,唐某在全州县一快餐店内准备吃饭。见同店内吃快餐的孙某正低头倒水。孙的黑色挎包放在餐桌上,唐某凑近孙某,趁其不备飞速将挎包盗走,并迅速跑出快餐店。包内有现金600多元,手机、耳环等物品,经鉴定,手机、耳环价值为882元。

    孙某反应过来后,大声呼救并追出去,唐某逃出不足三百米时,正遇上巡逻警察,被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为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维护社会秩序,判决如上。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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