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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保函纠纷法律适用问题论证会在平顶山举行
发布时间:2012-10-15 11:34:33


     本网讯(通讯员 王峰 毛玺玺)   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独立保函纠纷法律适用问题”专家论证会在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刘贵祥参加会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史小红致辞。

    刘贵祥在会上指出,近年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和世界经济衰退的影响,涉及我国银企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纠纷案件处于高发期,给涉外民事审判工作带来新的挑战。面对新形势,大家要提高召开独立保函纠纷法律适用问题专家论证会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借此次论证会为契机畅所欲言,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共同为正确审理见索即付保函纠纷,维护国际金融交易秩序作出努力。

    史小红对最高人民法院独立保函纠纷法律适用问题专家论证会在平顶山召开表示欢迎,她指出,独立保函法律适用研究是专业性极强的研究课题,法院审理相关案件的难度较大,召开此次论证会对促进我国外向型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她希望,全省法院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涉外审判工作,紧紧围绕“精品战略”实施,不断优化河南投资环境,促进中原经济区平稳快速发展。

    来自全国各地的近40余名相关专家学者参加了论证会。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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