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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打工玩失踪 丈夫无奈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2-10-15 15:07:32


     本网讯(通讯员 蒋德春)   外出务工是农村居民增加收入,解决家庭困难的重要途径。当前许多家庭,要么夫妻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在家照顾家庭;要么共同外出务工,将小孩留给家里的老人照顾。无可否认,外出务工有利于改善家庭条件,但长期分隔两地对夫妻感情是一个很大的考验。2012年4月6日,广西田林法院就审理了一起这样的离婚案。

    原告黄某,男,1981年出生;被告王某,女,1984年出生。两人与2005于登记结婚,2006年2月共同生育有一个男孩。因婚后家庭生活比较困难,2009年2月原、被告商量外出打工以维持生活。原、被告分别外出打工的第一年被告还经常与原告电话联系,但2010年后被告与原告便断绝了联系,原告也无法查找到被告的下落,至今被告下落不明。原告遂以“已分居多年,夫妻感情已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法院开庭审理后,依法判处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两人的婚生子随原告生活。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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