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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排水沟起争执摔伤邻居获刑6个月
发布时间:2012-10-15 10:55:09
本网讯(通讯员 江滔 龙巧萍)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白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因房屋排水沟问题发生争执摔伤邻居的案件进行公开宣判,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卜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2年2月29日7时许,被告人卜家某因其弟卜泽某与卜某璋为房屋排水沟问题产生纠纷,便与卜某璋发生争执并将卜某璋摔倒在地上,造成卜某璋腰椎骨折。经鉴定:卜某璋的伤情属于轻伤。审理中,被告人卜家某的亲属自愿代为赔偿被害人卜某璋的经济损失9617.63元。 法院认为,卜家某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卜家某犯故意伤害罪的罪名成立。卜家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依法从轻处罚。卜家某的亲属代为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最后,法院根据卜家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对社会危害程度,依照刑法有关规定,遂对卜家某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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