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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自作聪明贩卖毒品获刑
发布时间:2012-10-15 14:21:48
本网讯(通讯员 肖伦春 杨华卿)
一男子自以为聪明将毒品当一般商品贩卖,违反了国家对毒品管理的规定,触犯了刑律。近日,广西平南法院对该起贩卖毒品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黄献森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一百六十元。
被告人黄献森广西平南县人,被告人黄献森从他人处购来毒品海洛因后分成小包,于2012年6月27日下午2时许,在平南县大安镇热点KTV对面小巷,以每小包45元的价钱,出售了两小包毒品海洛因给林斌吸食,获款90元。当日24时许,被告人黄献森又在平南县大安镇容武路二中叉路口处,以100元的价钱贩卖2小包毒品给林斌、廖德明。在毒品交易过程中,黄献森和林斌、廖德明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公安人员当场从黄献森身上缴获可疑毒品9小包。 经贵港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检验鉴定:从黄献森身上缴获的毒品可疑物中检出海洛因。 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献森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贩卖毒品给他人吸食,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应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献森犯贩卖毒品罪成立。被告人黄献森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可以从轻处罚。综上,法院依法作出了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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