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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青年撬锁入室盗窃电视机获刑
发布时间:2012-10-16 09:50:59


     本网讯(通讯员 覃兆华)   青年男子朱某凯初中毕业后边辍学在家,成天游手好闲,经常和社会上的一些闲杂人员混在一起,终因结伙入室盗窃锒铛入狱。近日,广西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该案,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朱某凯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11年6月中旬一星期六15时许,被告人朱某凯伙同朱某灵(另案处理)窜入贵港市港南区木格镇的一所幼儿园,撬坏该园二楼两间宿舍门锁入室,将徐某勇房间内一台24英寸乐华牌液晶电视机盗走。经鉴定,上述被盗电视机价值人民币1600元。案发后,被盗物品已发还失主徐某勇。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朱某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朱某凯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本案被盗物品已发还失主,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朱某凯入户盗窃,依法从严惩处。根据被告人朱某凯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和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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