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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夫妻因儿子年纪被改大十岁闹离婚
发布时间:2012-10-16 09:58:34
本网讯(通讯员 郇小军)
10月15日,江西省永修县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法院依法驳回了原告刘某离婚诉讼请求。
原告刘某和被告郝某1989年登记结婚,婚后于1990年生育一子。前几年村干部进行人口重新登记时,不小心将原、被告儿子郝小某的年龄登记为1980年出生。原告刘某为此大为不快,要求丈夫好郝某到派出所将儿子年纪改回来,但郝某不以为然。刘某由此认为丈夫没本事,夫妻动辄吵架。去年原、被告儿子找了个女朋友,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儿子女朋友发现郝小某身份证是1980年出生,遂认为郝小某是个骗子,恋爱也谈崩。原告刘某更是气不打一出来,认为丈夫郝某是一无是处,坚决要求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间应该相互尊重,相互理解,这样家庭生活才能幸福美满。现原、被告夫妻之间并无大的矛盾,儿子郝小某恋爱失败也并非是被告郝某的直接过错,且原告刘某也无其它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因此,法院认为原告刘某离婚诉讼请求并不充分,希望原被告能够正视生活中的问题,妥善解决夫妻矛盾。综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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