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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东“车轮法庭”巡出联调得民心
发布时间:2012-10-16 15:16:25
本网讯(通讯员 黄忠影 黄培谋 黄小果)
成立于2011年10月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田东县人民法院道路交通巡回法庭,历时一年共审结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170件,有45.68%通过与相关部门进行联调结案,较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被人们称之为“得民心的车轮法庭”。
一年前,田东县法院结合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创新性地成立了道路交通巡回法庭,配备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女)、人民陪审员和书记员4人,专司辖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审理,庭址设在田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并得到了该大队的大力支持,提供了优美的办公场所,实现了“无纸化”庭审记录。 交通巡回法庭成立后,该庭的法官、人民陪审员和书记员坚持以庭为家,负责运行工作,常常加班加点。他们就地收案、调解、开庭审理案件,同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裁定对涉案车辆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先予执行。他们充分发挥“车轮法庭”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赢得了人们的衷心拥戴和美好的声誉。 截至今年9月止,该交通巡回法庭与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公安交警、检察院、保险公司等部门和社会组织进行诉前联调、庭中联调、庭后联调共78件,占受理案件170件的45.68%。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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