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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建水渠致邻里反目 法院执行促双方和解
发布时间:2012-10-16 16:16:09


     本网讯(通讯员 常乐)   修建水渠,邻居担心水渠排水威胁自己房屋的安全,双方发生了争执,大打出手,最终闹至法院。10月15日,在陕西省洛川县法院的努力下双方终于达成执行和解,邻里之间又恢复了和睦的关系。

    李文和郝军是多年的邻居,两家一直都很和睦。2012年3月7日,李文打算在自家院子里修建一条水渠,因为水渠紧挨着郝军家的房屋,郝军担心水渠排水会威胁到自己房屋的安全,就阻拦水渠施工。在阻拦的过程中,两人发生争执,相互谩骂,继而厮打起来,随后李文的妻子赵慧也到场参与打架,并用拳头、瓦片在郝军背上乱打,郝军反手打伤赵慧,致赵慧外伤性三颗牙齿松动,花去医药费4111.9元、生活费150元、交通费200元,共计4461.9元。李文、赵慧为此向洛川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发生打架致赵慧受伤住院,郝军应负主要责任,但李文、赵慧也有一定责任,遂判决由郝军承担医药费及相关费用3000元,其余费用由李文、赵慧自行承担。判决生效后,郝军仍然拒不赔款,李文、赵慧遂向洛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前往修建水渠的现场调查了解案情,并向被执行人郝军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执行法官将双方召集在一起,向双方当事人阐明事理,促成和好。执行法官说:“远亲不如近邻,你们是多年的邻居,更何况冤家宜解不宜结,不应该为这件事伤了和气。”执行法官对郝军耐心地讲法律、说道理,做思想工作,郝军终于表示愿意与李文、赵慧达成执行和解,并承诺一周后履行3000元的赔偿款。10月15日,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终于握手言和,郝军也将3000元的赔偿款如数交给了李文和赵慧。

    至此,该案得以圆满执结。虽然该案的涉案金额不大,但是通过法院的努力,使得原本破裂的邻里关系得以修复,取得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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