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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夫妻闪婚后因性格不合又闪离
发布时间:2012-10-16 10:30:43


     本网讯(通讯员 蒋晓安)   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夫妻之间应该相互包容相互扶持,可男子刘某与妻子胡某婚后并没有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近日,湖南省临澧县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刘某诉与被告胡某离婚纠纷一案。

    原告诉称,原、被告于2011年7月经人介绍认识并确立了恋爱关系,同年12月在父母的操办下结婚。两人婚前感情一般,接触的时间不长,双方了解得不多。婚后两人感情一直不和,经常为一些家庭琐事争吵,没有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而且被告对原告态度极为冷淡,对家庭也是不管不顾,双方很难沟通。另外,被告瞒着原告吃避孕药,还经常三更半夜与异性通电话。原告认为,自己与胡某的夫妻关系已是名存实亡,特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接收案件后,承办法官通知了刘某和胡某到法院进行调解,尽管承办法官尽力劝说,但两人承认:由于婚前了解不够,草率结婚只是为了达成父母的心愿,因为两人性格不和,婚后没有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最终,为了彼此以后的幸福,刘某和胡某决定和平分手。

    不可否认,我们每个人都或多或少生活在别人的期望中,但我们不是为别人而活,尤其是自己的感情生活。我相信,经过这次事情以后,刘某和胡某终会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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