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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屡遭家庭暴力无奈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2-10-16 14:27:09


     本网讯(通讯员 刘飞)   夫妻感情不和,引发家庭暴力,以致双方对薄公堂,近日,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离婚纠纷案。

    2009年6月,李某和张某经人介绍相识,后确立恋爱关系,同年10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由于双方性格不和,时常发生争吵。张某迷恋网络游戏,经常夜不归宿,对孩子也不管不问,李某稍有不慎便遭到张某的辱骂和殴打。2011年8月,张某又借故殴打李某,致使其手部、头部及胸部多处受伤,李某无奈向辖区派出所报警。后经双方家人和有关部门调解,张某写下了痛改前非不再打骂李某的保证书。可好景不长,同年12月张某又多次无端殴打李某,李某被迫无奈带着孩子回娘家,双方分居生活。

    2012年4月,张某酒后又来到李某娘家打骂,后经报警才被制止。李某决定与张某离婚遂诉至法院,李某认为,婚前双方缺乏了解,婚后双方感情不和,时常发生争吵,被告经常对其实施家庭暴力,对家庭不尽义务,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为此,她请求法院判令双方离婚。

    诉讼中,法院依原告申请,依法调取了其和家人多次向公安机关报警记录及原告在医院住院治疗的材料。

    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当事人因性格脾气不合时常发生争吵,导致双方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是因被告实施的家庭暴力行为。被告对原告和家人多次向公安机关的报警记录及原告在医院住院治疗的情况无异议,足以证明被告多次殴打原告的事实。双方经法院多次调解无效,应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据此,法院作出判决,判令原、被告准予离婚,婚生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承担每月300元的抚养费。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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