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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少年为争女友聚众斗殴获刑
发布时间:2012-10-16 14:15:34
本网讯(通讯员 曾志刚)
资溪一年轻男子占某因争夺女友与黄某在QQ上相互谩骂,随后约黄某出来“挑战”,致使双方多人被打伤的后果。近日,江西省资溪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结此起聚众斗殴案,判处占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2011年10月9日下午,占某与黄某因为某女生在网络QQ上相互对骂,并且QQ留言相约在资溪某驾校的操场上斗殴。当日下午5时许,占某召集杨某、元某等人(均另案处理)手持钢管或菜刀与黄某纠集的吴某、兰某等人(均另案处理)会面,黄某一方也携带了钢管。双方见面后,占某与黄某就发生争吵,随后双方各自使用事先所携带好的凶器互相斗殴,致使吴某、兰某等人被打伤。经法医鉴定,黄某方有三人轻伤甲级,一人轻微伤甲级。2011年12月21日,占某主动到县公安局投案,如实交代犯罪事实。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占某召集多人持械斗殴,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占某主动投案,如实交代案情,具有自首情节,可以减轻处罚。另外,占某让其亲属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已取得被害人的谅解,酌情给予占某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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