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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好友因狗狗结缘 却为狗配种积怨引血案
发布时间:2012-10-16 15:54:34


     本网讯(通讯员 胡献 陈海媚)   志同道合者常常会有更多的共同语言。被告人侯大用与被害人邱小静因为共同的喜好——养狗,相识结缘,成为好朋友,然而他们却又是因为狗狗的配种问题而结怨。甚至被告人侯大用竟然对昔日的好友大打出手,由此引发了一场血案,他们因狗结缘的友谊随着这场血案落下了帷幕,被告人侯大用也因此被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家住广西贵港市覃塘区大岭乡的被告人侯大用从小就十分喜爱养狗,对狗狗有着独特的情怀,每次一碰上养狗的人总有一种特别亲近的感觉,也因为养狗结识了一群朋友,可谓是以狗结缘,以狗会友。被害人邱小静就是因为狗狗和被告人侯大用相识并成为好朋友的。两人相识后经常一起带着自家的狗狗一起出去溜达,被告人侯大用的堂弟因为邱小静经常到被告人侯大用家串门而相识并成为生意伙伴,两人的因此来往更加密切,友情也在不断升温。然而,谁也没有料到,之前因为狗狗结缘的两个亲密好友竟然会因为狗狗结怨,甚至引发一系列的矛盾而大打出手,引起血案。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底,被告人侯大用想用其饲养的一条母狗与被害人邱小静饲养的一条公狗配种,但邱小静因自家的狗狗不舒服,所以不同意被告人提出的要求,双方便由此相互产生了意见。后被告人会低一点堂弟侯大品便随即终止了其与被害人邱小静经营的养猪场土地租赁合同,并经贵港市覃塘区大岭乡政府司法所调解成立,由邱小静将租用的土地恢复原状。2012年5月21日早上八时许,被告人侯大用因被害人邱小静拆除覃塘区大岭乡某塘边的养猪场围墙,与被害人邱小静发生口角并发生肢体冲突,双方在争抢被害人邱小静持有的扁担时双方倒地,被告人侯大用的头部被砖头擦伤,被告人一怒之下夺过被害人邱小静手中的扁担,并迅速爬起来,用扁担殴打到底的昔日好友被害人邱小静,致使被害人邱小静轻伤。另查明,邱小静因伤于2012年5月21日至23日,用去医药费6784.48元,但被告人侯大用至今没有赔偿医药费给被害人邱小静。经贵港市人民医院诊断,结果为:1、左手拇指近节指骨粉碎性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挫裂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侯大用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受刑罚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侯大用犯故意伤害罪罪名均成立,法院予以支持,到案后被告人侯大用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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