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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法院:铁腕出击 打击“老赖”
发布时间:2012-10-17 09:58:38
本网讯(通讯员 赵阳娟)
为维护申请执行人津市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合法权益,2012年10月16日,湖南津市法院果断决定,对两名“老赖”采取拘留强制措施,送交拘留所。
申请人津市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向津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法官多次上门沟通,析法明理,不厌其烦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释明不履行还贷义务的法律后果。但“老赖”均以各种理由搪塞、拖延履行。 在采取强制措施前,执行法官再次找到“老赖”,在执行法官向其释明若故意逃避不履行裁判文书规定义务的后果后,其态度依旧消极、蛮横。工作无法做通,津市法院果断对其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在拘留所,“老赖”低下了高昂的头,并表示马上酬钱归还贷款。 被执行人规避执行一直是法院执行工作中的难题,为解决执行中的“老赖”难题,津市法院采取有效的强制执行措施,打击反规避执行行为,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当事人,通过采取司法拘留等法律制裁手段,促使其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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