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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莫名成被告败诉 男子上诉称判决不公平
发布时间:2012-10-17 10:30:16
本网讯(通讯员 武益新)
庞某接到判决书后,以为判决不公,遂来到法院欲办理上诉手续。主审法官耐心释法析理,告之以正当有效的维权途径,庞某信服而回。日前,河南南乐县法院成功化解一起盲目上诉案件。
庞某为某建筑公司打工期间,以个人名义与某建筑材料公司签订了一份建筑材料购销合同。该建材公司依约供货给庞某,而货物实际由庞某所在建筑公司使用。货款经建筑材料公司多次催要无法获偿,无奈起诉至法院,请求庞某依约支付货款。庞某经法院合法传唤并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缺席判决其履行合同义务。 庞某领到判决书后,认为法院没有查明事实真相,货款应由货物实际使用人,即其所在建筑公司支付,不服判决,欲提起上诉。主审法官耐心对其讲解法律规定,庞某终于明白了行之有效的维权途径,表示不再上诉。 法官提示:合同具有相对性,其效力一般只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不得为第三人设定义务。本案购销合同只在庞某和建筑材料公司之间产生权利义务关系,不涉及建筑公司。庞某与建筑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在该合同的调整范围之内,也不属于本案的审理范围。庞某可以向建筑公司主张权利,协商不成可以另行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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