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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洗浴服务生有前科再施盗窃被重判
发布时间:2012-10-17 09:53:32
本网讯(通讯员 李晓理)
去洗浴中心消费的顾客要注意了,小心“内鬼”盯上你衣服内的贵重物品。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法院日前宣判一起此类盗窃案,被告人黄术(化名)不仅监守自盗,而且有盗窃前科。
今年27岁的黄术,数年前从老家商丘市来到郑州打工,不久因犯盗窃罪于2008年10月20日被中原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2010年3月24日刑满释放后,黄术不思悔改并重操旧业,这次他用假证件骗过郑州市内某洗浴中心主管,当上了一名服务生,主要目的就是接近顾客及其财物,以方便自己作案。2010年12月6日下午一时许由黄术值班,当他看到来了3位穿着入时的顾客进入205房间,不由贼眼一亮。恰好这3位粗心的顾客没有锁好房门,黄术便迅速进入该房间将被害人李某等3人的衣服口袋搜了个精光。窃得现金7120元,两部手机和一块手表,得逞后不辞而别。公安人员接报警后多方侦查,于2011年8月16日将黄术抓获。现被盗雷达牌男士手表已追回,并发还被害人,其它赃物赃款被其挥霍无法追回。 二七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术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且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构成累犯应从重处罚,故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同时责令退偿被害人经济损失9270元。 二七法院张法官提醒:本案属于很常见的盗窃案件。由于公共服务场所的财物保管设施不够安全,顾客去洗浴中心消费时,切莫携带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或者交服务台专门妥善保管,离开包间是要检查衣柜是否落锁并管好房门。同时,洗浴中心招收服务生要有特殊要求,对有劣迹和前科的人员要慎重使用。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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