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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男子到邻居家串门猥亵两女童获刑五年
发布时间:2012-10-17 14:55:07
本网讯(通讯员 揭氢)
一重庆綦江男子在丰城打工期间,到邻居家串门玩,趁大人不在猥亵两女童四次。10月17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一审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严某有期徒刑五年。
2012年2月5日下午,被告人严某来到李某家玩,当时李某夫妇不在家,只有其女儿李某某和邻居女孩尚某某(均为7岁)在家看电视,李某某见被告人严某后,即用扫把追打被告人严某,不准严某看电视。严某即把李某某抱至床上,压在李某某身上,猥亵李某某。此时,尚某某用挂衣架打严某,严某抢过衣架,又对尚某某进行猥亵。 同年2月12日、2月19日、2月28日,被告人严某又以同样方式三次猥亵李某某和尚某某。 法院认为,被告人严某对儿童实施猥亵,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权利不受侵犯,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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