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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电业局与李明富等触电人身损害纠纷
发布时间:2012-10-18 11:00:57


固始县电业局与李明富等触电人身损害纠纷


    案由:

      触电人身损害  

    开庭时间:2012-09-26 10:00

    开庭地点: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六审判庭

    基本案情:

      上诉人固始县电业局与被上诉人李明富、徐成兰、李有杭触电人身损害一案,上诉人固始县电业局不服固始县人民法院(2012)罗民初字第688号民事判决上诉至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由余继田担任审判长,由任刚、陈刚担任审判员,负责审理此案。



来源: 河南法院视频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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