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侄子打伤小叔 法院调解撤诉
发布时间:2012-10-18 15:00:17


     本网讯(通讯员 陈二伟)   近日,安徽怀远县人民法院龙亢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案件当事人双方本系叔侄,只因一点小事,双方大打出手,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均认识自己的错误,侄子主动将医药费交给叔叔,叔叔也当庭表示原谅侄子的错误行为,最终双方再次握手言和,从归于好。

    毛某和堂叔毛某某是邻居,双方住在一起将近十余年。2012年初,双方因毛某家狗咬死毛某某家小鸡发生纠纷,最初有双方妻子发生厮打,最终演变成叔侄之间的大战。毛某某在厮打中被毛某打伤,住院治疗12天,花费医药费2000余元。毛某也被当地派出所司法拘留7日。

    2012年10月,毛某某将侄子起诉至法院,要求毛某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费用合计4500元。承办法官在了解案件情况后,考虑到双方系叔侄关系,本系亲戚矛盾不大,于是制定了以调解为主的审理方案。

    承办法官的前两次调解都以失败告终,但是承办法官没有灰心,因为在调解之前,承办法官已经充分考虑到双方可能都积有怨气,调解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待双方当事人怒火平息才有调解和好的可能。承办法官的第三次调解以替毛某赔偿毛某某家被咬死的小鸡开始,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劝说下,双方意识到不应该因一点小事大打出手,伤了邻里之间的感情。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协议,毛某某当庭撤诉。



责任编辑: 许国良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