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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法院多方位化解矛盾纠纷效果好
作者:肖伦春 发布时间:2012-10-19 14:17:42
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创新社会管理,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法院延伸司法职能,推行了“无诉社区”、巡回办案和联动调解等措施,多方位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无诉社区 矛盾扼杀在萌芽 国庆收假后的一天,平南法院的林法官到所挂钩“无诉村屯”联系工作时,黎某与梁某闹着要求离婚。原来两人结婚后,一直在外打工,沟通越来越少,时常为家庭琐事和经济问题发生争吵。如今,双方再次发生争吵,并吵着法院离婚。林法官了解情况后,本着“小纠纷不出村”的原则,当即协同村支书进行调解。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表示好好回家生活,一起可能形成事实的纠纷就这样化解了。 这是该院开展“无诉社区、村屯”创建活动后一个略影。今年以来,该院通过设立“无诉社区、村屯工作室”,专门派出法官作为联系人,定期到社区、村屯联系并指导联调工作,主动开展调解,尽可能将矛盾化解在诉讼之前,真正做到“小纠纷不出屯,大纠纷不出社区、村屯”。目前,该院4个业务庭和4个基层法庭已与8个社区、村屯签订了共建协议并设立了“平南法院创建无诉社区(村屯)工作室”。 巡回办案 为民服务在乡间 近日,平南法院立案庭收到一起母亲状告女儿的法定继承纠纷案。原告赵某是潘某有之母,是被告的养母。赵某与丈夫建有三层半房屋一间。丈夫过世后,原、被告三人在继承问题上发生了矛盾,原告认为被告虽然实际上与原告是一家人,但既然已出嫁,按本地的习俗,就不应再继承父亲的房屋,被告则坚持要求继承遗产。于是双方诉至法院。主办法官考虑到原告年逾60,行动不便,于是决定巡回办案,亲自奔赴十几里到赵老太家里审理该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法官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一家人握手言和。 近年来,该院结合自身的工作特点,积极主动深入群众、深入村屯、社区去巡回调解矛盾纠纷。目前,该院通过巡回办理各类民事案件200多件,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 联动调解 化解纠纷解民忧 近日,该院丹竹法庭收到一份起诉状,卢老太起诉要求与结婚已43年的吴老翁离婚,认为双方已经分居20年,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和庭领导多次做和好工作,并邀请被告所在地有较高威望的人和双方的亲戚一起参与调解和好工作。由于双方分居多年,夫妻感情淡薄,最终,在法官和双方亲戚的耐心劝说下,被告吴老翁表示愿意与原告离婚,让大家一身轻松安度晚年。 为了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该院采取多角度、多方位、多级联动的方式进行调解,收到了很好的成效。今年1至9月,该院民事案件立案3675件,结案3270件,其中调解结案2217件,撤诉结案570件,调撤率达85.23%。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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