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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旬老人拾得钥匙后盗窃超市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2-10-22 14:02:11


     本网讯(通讯员 郭仕伟 邓世伦)   年过半百,本是开始享老之年,然而,守不住利益底线,实施盗窃,结局只能是受到法律制裁。广西天峨县一男子就是如此,其在帮忙清理仓库期间拾得老板门店钥匙后,行窃五十余次,他因为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2006年3月至2010年9月间,广西天峨县薛某经营的“二轻供销经理部”雇请被告人王某为搬运工。期间王某在帮忙清理仓库时拾到“二轻供销经理部”门店钥匙。自2010年8月起,王远英多次利用该钥匙到“二轻供销经理部”门店实施盗窃。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王某对检察机关指控其盗窃的五十余起犯罪事实无异议;其中,涉案的种类有盗窃人民币、黄花菜、花生油、红糖、单晶冰糖、龙口粉丝、腐竹、榕莲牌桂花味精、鲁王牌无增白剂面粉、糯米粉、花生米、编织袋、“康佳”牌彩色电视机等,经鉴定,王某涉案折合人民币总价值12308.1元。

    法庭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多次窃取公民的合法财物,总价值人民币12308.1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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