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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法院加强建设社会法庭谱写和谐乐章
发布时间:2012-10-22 10:43:53
本网讯(通讯员 刘晓军 马唷清)
社会法庭根植于基层,是法院工作的基础和窗口,与人民群众接触最直接、最广泛、最密切。今年以来,为切实充分发挥社会法庭“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前沿阵地作用,河南省郏县法院不断健全法庭工作机制,加强法庭建设,努力做好服务基层人民群众的工作。
该院规范法庭工作制度,根据法庭“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法院审判工作”的原则,建立值班制度,确保法庭不成为虚设法庭;建立巡回审判制度,方便边远地区群众诉讼;规范法庭运行机制,要求从立案、审判到执行都要快立快审、快审快结,增强法庭便民服务力度;完善法庭纠纷调处工作台账登记制度,将案件信息逐一进行登记,确保信息无误。 在法院干警紧缺的情况下,该院优先配备配强法庭力量。从院机关抽调年富力强的干警充实到基层法庭工作。同时,提高法庭干警的生活待遇和学习待遇,让法庭干警真正能够安心在法庭工作,保证法庭的正常运行。 郏县法院除了积极争取县财政将社会法庭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外,还专门拿出部分经费对社会法官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对优秀社会法官适当发放奖金,鼓励社会法官再接再厉。 针对基层群众法律知识普遍薄弱的特点,要求法庭干警在办案过程中,深入基层,入乡到村,多接受咨询,多释法析理,多进行法律宣传,提高基层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宣传社会法庭成立的意义、优势和各项规定,社会法庭号的做法等,真正让人民群众了解社会法庭,利用社会法庭化解矛盾。 该院要求社会法庭在继续发挥自身诉讼调解优势的同时,进一步推行诉讼与调解对接的工作机制,充分依托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力量,注重人民陪审员的参审工作,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实现民间调解、政府调解和诉讼调解三结合的方式,积极化解矛盾,维护辖区和谐稳定。 郏县法院现有15个社会法庭,其中特色社会法庭2个,示范社会法庭7个,其他社会法庭6个。2012年以来,15个社会法庭共受理案件486件,调处案件441件,结案率达90.7%。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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