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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因丈夫性无能起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2-10-22 11:10:08


     本网讯(通讯员 丁吉生)   10月19日,江西省广昌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因丈夫陈某性功能障碍,许某要求离婚。

    许某诉称,许某与陈某于1993年初登记结婚,起初感情尚好,但夫妻性生活不和谐,作为妻子的许某难以启齿。后来,由于一直未能怀上小孩,夫妻俩想到去医院就诊,经医院检查,丈夫陈某得的是无精症,目前医学无法治愈。陈某很伤心无奈,为了挽留妻子,陈某对许某关爱有加,致使许某放弃了分手的念头,并于2006年收养一女孩。一家三口本来生活也算幸福。但是,由于陈某没有积极主动治疗,现发展成双方不能过正常的夫妻生活,许某认为自己一直没有离婚是因为考虑到父母的劝说,希望法庭考虑她的情况,判决两人离婚。

    丈夫陈某承认自己患有无精症,但矢口否认性功能障碍,认为夫妻一直感情较好,且生活了近20年,怀疑妻子离婚的真正理由是有了外遇。为了女儿有个健全的家,陈某坚决不同意离婚。

    承办法官正在对该案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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