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毛凯欢)
堂弟借堂兄钱未及时归还,争吵中动手打架,导致兄弟反目。2012年10月22日,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告吴北方同意在半年内归还原告吴南京借款本息10000元。
原告吴南京和被告吴北方系堂兄弟,又是同村邻居,从小一起长大,感情不错。2007年,吴北方向吴南京借款10000元去做生意,约定一年内归还,借款后陆续给付了部分利息和本金。2010年6月,两人经结算,被告吴北方向原告吴南京重新具立借条,注明尚欠本金7000元和利息7000元,一年内归还。此后被告外出打工,未与原告进行联系,也未再还款,还变更手机号码,以致原告无法联系被告。2011年底,原告趁被告回家过年时找到被告,两人就还款一事发生争吵,原告动手打伤被告,两兄弟彻底反目。原告见双方无法协商,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14000元,并按银行利率支付2010年6月后的利息。庭审中被告承认欠款属实,但称不是故意不还,是因为生意失败,欠债太多,暂时无力偿还,原告不应该动手打人,应该赔偿医药费。
为了妥善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在休庭期间对原告打人的不当行为予以了严厉批评,同时也对被告欠债不还又不及时与原告沟通进行了批评指正,并从邻里亲情角度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希望双方不要为了一点点小钱把几十年情分给毁了。双方听了法官情理交融的话语,对自己的行为都感到后悔,原告吴南京主动向被告道歉,承认不该一时冲动动手打人,主动提出减免部分利息。被告吴北方也向原告道歉,并承诺支付部分现金,余款马上去筹借,三个月内一定归还。原告见此主动提出可以延期到半年归还,两兄弟互谅互让,顺利达成前述一致调解协议。案件处理完后,原、被告都纷纷向法官表示感谢,法官看着两兄弟亲密无间走出法庭,心里感到十分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