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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保国故意伤害案
发布时间:2012-10-23 14:49:10
胡保国故意伤害案
案由:
故意伤害 开庭时间:2012-08-22 14:00 开庭地点: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六审判庭 基本案情: 胡保国故意伤害一案,由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向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由刘辉担任审判长,由涂传海、叶鹏担任审判员,负责审理此案。方晓鹏担任书记员负责法庭记录。 来源:
河南法院视频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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