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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朋友反目 法官调解握手言和
发布时间:2012-10-23 09:48:48
本网讯(通讯员 李高程)
2012年10月21日星期天下午,广西田林县人民法院定安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借款纠纷,当事人现场履行了义务。原本好朋友因借钱不还成陌路人,最后在法官的倾心调解下,双方终于握手和好,消除了误会。
黄祥和卢斌原是朋友。2008年1月25日,卢斌以生意资金短缺为由向黄祥借了1万元作为生意活动资金。当时约定卢斌于同年3月30日前还清借款。后因卢斌缺乏生意经验导致了生意的失败而无法偿还黄祥的借款。2009年5月4日,卢斌以发现新的生意目标为由又向黄祥借14500元的资金,并口头约定同年5月30日前将前债务一并偿还清。黄祥在双方朋友情谊上,又再次借钱给卢斌。然而,到期后,卢斌还是没能兑现还款的承诺。在多次催款无效的前提下,黄祥于2012年9月一纸诉状将昔日好友卢斌告上法庭。 主办法官审阅案卷材料后认为,债务应当偿还。而原卢斌双方原本是好朋友,黄祥两次借钱给卢斌足以说明双方的感情是比较深的,存在朋友彼此之间的信任。卢斌无法还钱,应该会有他自己的难处。 带着疑问,法官联系到卢斌后,亲自带着案件到卢斌家了解案情。通过与卢斌的沟通,主办了解到卢斌确实是因为生意不好,资金流转困难而无法按时还款的。而黄祥所说卢斌采取躲避的行为实际上是外出联系业务,只能电话和黄祥联系,无法当面解释清楚而引起黄祥的误会的。卢斌希望法官能协助消除他们之间的误会。 立案后,法官几次与黄祥联系,黄祥都以上班忙没有时间为由不肯与卢斌见面。而且直言,只有卢斌准备好钱当场兑现了才同意法院的调解和原谅卢斌。后,法官再几次坚持通过电话和黄祥沟通,把调查到的实际情况跟黄祥说明。最终黄祥被法官的坚持和执着深深感动,并同意与卢斌调解。为此,法官利用周末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在法官的主持下,双当最终达成了协议,并握手言和。至此,一场一年多来的误会和纠纷也最终得到消除。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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