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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盗一月盗遍全城 出狱不到一年作案5起
发布时间:2012-10-24 09:02:03
本网讯(通讯员 蒋德春)
2012年5月初至6月2日,出狱不到一年的被告人黄飞在一个月之内再次作案5起,盗遍全城各大店铺,2012年9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田林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黄飞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以盗窃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决定判处执行被告人黄军霖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7000元人民币;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王世明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4000元人民币。
2012年5月初的一天凌晨2时许,被告人黄飞伙同黄平(另案处理)窜到田林县文化体育局一楼李振鸿物资仓库的后窗,见仓库内有一袋袋黄豆堆积在那里后,黄飞即伸手从仓库内取出一捆空编织袋,然后再用刀割开装黄豆的袋子,由黄平用空编织袋接黄豆。共盗得两袋黄豆和一袋价值85元的华A粉。当天拿两袋黄豆到田林县农贸市场附近以430元的价格卖给陈某,两人平分。一袋华A粉两人留下自用。 2012年5月4日晚,被告人黄飞窜到田林县财政局旁的“清庭”服饰店内,将黄芳的一台价值2147元的台式电脑盗走,后以700元的价格卖给廖贞良。案发后,公安机关已收缴该被盗电脑并退还被害人黄芳。 2012年5月15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黄飞窜到田林县文体局一楼,撬窗进入“森网信达安全防范有限公司”办公室内,盗走林军森一台价值996元的电脑,后由被告人黄军霖拿去以500元的价格卖给被告人王世明。案发后,公安机关已收缴该被盗的电脑并退还被害人林军森。 2012年5月31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黄飞窜到田林县乐里镇新市街,撬锁进入“华姿美”化妆店内,将岑水利的一台联想笔记本电脑盗走。当天下午,在田林县交易场附近以200元的价格卖给一对陌生人。 2012年6月2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黄飞、黄军霖窜到田林县乐里镇新市街附近,撬门进入“哈利波特”童鞋专卖店,将闭祖勋的一台价值2604元的电脑盗走。接着,被告人黄飞、黄军霖又窜到“哈利波特”童鞋专卖店附近的“依慕姿”服装店,撬门入内盗走王彩青的一台价值700元的清华同方牌手提电脑、一台价值195元的索尼牌数码相机、一台价值1078元的三星牌手机、一台价值613元的飞利浦牌手机,然后拿所盗得的物品到被告人黄军霖位于县城附近的“八桂坡”廉租房内收藏。次日,被告人黄军霖将盗得的手提电脑以30元的价格卖给被告人王世明,被告人黄飞拿三星牌手机到交通局下面的桌球室以130元的价格卖给孙宗检,拿照相机到县城新市街的“现代通讯手机店”修理,飞利浦牌手机由被告人黄飞留下自用。案发后,公安机关将被盗物品收缴并退还被害人闭祖勋和王彩青。 案发后,被告人黄军霖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同案犯;被告人王世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审理后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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