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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女子婚后发现性格不合又“闪离”
发布时间:2012-10-24 14:10:01


     本网讯(通讯员 赵俊伟)   河南南乐一女子通过相亲与男子闪婚,婚后又发现性格不合,起诉离婚。近日,南乐县人民法院通过调解的方式使得这对夫妻破镜重圆,原告主动予以撤诉。

    原告刘某起诉称,原告刘某与被告李某经人介绍于2012年3月2日相识,半个月后便登记结婚。但由于双方认识时间短,了解不深,婚后发现双方性格差异较大,在共同生活期间无法正常交流,时常发生矛盾。因此,2012年6月16日,原告刘某起诉离婚。

    经过审理,法官了解到夫妻俩认识时间短,缺少的是相互理解。如果做通双方的思想工作,打开各自的心结,婚姻还能维持下去。为此,主审法官分头找夫妻俩做工作,指出两人之间存在感情危机的原因,并找来村里有威望的老人及双方亲戚协助调解。法官鼓励双方要多理解支持对方,能够珍惜婚姻,不要当成儿戏。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劝说,刘某的思想有所松动,不再要求离婚,最后以撤诉形式了结此案。

    法官提示:现在有很多年轻人,急急忙忙结婚,婚后发现没有原先预想的好,便又急急忙忙离婚。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对待婚姻应有一个严肃的态度,珍爱婚姻,幸福自己,生活才能更美好。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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