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覃兆华)
夫妻俩因贩毒被捕,丈夫被判刑9年,妻子不离不弃坚持探望丈夫,却因女方想要出售共有的一套房子产生矛盾,对簿公堂。近日,广西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起离婚纠纷案件,判决不准予原告韦某与被告梁某离婚。
2005年年初,原、被告自行认识并确定恋爱关系,同年8月份开始同居生活,并于2006年3月10日登记结婚,婚后双方的夫妻感情一直较好。2007年5月份,原、被告因贩毒被抓,后被告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现在广西平南监狱服刑,原告在被告服刑期间曾多次去探望被告。原告曾于其起诉前一个多月去探望被告,并要求卖掉夫妻共同所有位于贵港市江南商贸城的商品房,从而引起夫妻矛盾。2012年8月2日原告以被告刑期较长,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原告坚持要求离婚,被告不同意离婚,致调解不成立。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从自行认识后恋爱,并经充分相互了解才登记结婚,婚姻基础较好。原、被告婚后夫妻感情一直较好,在被告服刑期间原告曾多次去探望被告,原告在起诉前一个多月还去探望被告,可见原、被告之间已建立和培养了比较深厚的夫妻感情。虽然后来双方为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发生过分歧,致使夫妻之间感情不和,但夫妻之间并不存在大的矛盾。综上所述,原、被告的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因此,原告请求离婚的理由不充分,依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综上,依法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