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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翁赌气诉离婚 证据不足被判驳回
发布时间:2012-10-25 10:09:35


     本网讯(通讯员 覃江萍)   一七旬老翁由于妻子怀疑其有外遇发生吵架,一气之下上法院提出离婚。近日,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宣判,驳回原告唐某的诉讼请求。

    原告唐某与被告韦某于1963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三个子女,现均已成家立业,在婚姻存续期间,原、被告在老家和巴马县城各自修建楼房各一栋。原告因为喜欢唱山歌,加上退休后有较多空闲时间,近年来,经常在晚饭后到县城的文化广场参加老年人唱山歌等娱乐活动,被告因家庭琐事与原告闹矛盾后,今年6月,被告以原告常参与歌友唱山歌为由责怪原告有外遇,原告不服,双方发生争吵,子女劝说无效,原告一下之下,到法院提出离婚。

    巴马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被告登记结婚后生育一男两女,均已各自成家立业,夫妻在县城及老家均建有楼房居住。在夫妻双方共度了49年的婚姻生活后,均年事已高,应珍惜多年来的夫妻感情及如今子孙满堂的家庭生活,相互照顾安度晚年。原告起诉离婚系赌气行事,其未能提供证据证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离婚理由不充分,本院不予支持。据此,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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