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黄朝实 陆荣棉)
近日,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天生桥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使双方当事人最终冰释前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梁丽与被告李贤经人介绍于1999年9月依法登记结婚,婚后生有一子。婚初二人关系尚好。梁丽在外经营小饭馆,经常回家较晚。被告李贤怀疑妻子有外遇,加之家庭琐事而经常争吵,并对梁丽进行殴打。2010年11月,梁丽为躲避家庭暴力被迫外出打工,以维持生活,双方一直分居至今。梁丽于2012年8月提起离婚诉讼。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在向被告李贤送达诉状副本时,李贤情绪十分激动,称其后悔当初所为,坚决不同意离婚。办案法官了解情况后,认为双方的感情基础依然存在,且他们都对孩子看得很重。因此,法官积极与双方当事人交流沟通,努力做调解和好工作。首先,为避免事态恶化,妥善化解矛盾,承办法官明法析理,对被告进行了批评教育,被告主动承认了错误,还表示不该无端猜疑妻子,并写下保证书希望获得妻子的原谅。原告梁丽开始表示不愿与被告继续一起生活,执意要求离婚。承办法官动员其身边亲友进行劝解工作,并让梁丽与儿子单独相处,用亲情唤醒梁丽。经过众人苦口婆心的劝解,两人终于和好如初,一家三口手拉手离开了法庭。该案的圆满解决也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