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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和裁判文书质量评查应作为长效管理机制
作者:詹菊生   发布时间:2012-10-26 12:03:19


    正在深入推进的全国法院庭审和裁判文书质量评查“两评查”活动,是最高人民法院强化全国法院司法能力建设及2012年“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一项重大工作部署。开展“两评查”活动的宗旨是通过广泛地、持之以恒地抓庭审质量和裁判文书质量,实现稳步提升人民法院队伍司法能力、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推动人民审判事业科学发展。因此,这是审判管理的一种长效工作机制,不能视为一项阶段性活动,更不应有完成任务的收官期限。

    今年9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召开的专题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曾指出,各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部署要求,加强领导,深入动员,精心组织,认真扎实开展“两评查”活动,开局良好,进展顺利,初见成效,对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主持庭审活动、裁判文书制作,是法官办案的日常工作和必备技能,个人能力的养成和提高是一个经年累月的积累过程,整个队伍司法能力的建设也是薪火相传的接力,绝非靠一次活动就能一劳永逸。庭审质量与裁判文书质量,本身就是一种法律文化,是法律文化的重要内涵之一。

    庭审和裁判文书质量评查活动能在全国法院扎实开展,呈现“开局良好”、“初见成效”的喜人局面,充分表明强化审判管理遵循了审判规律,抓住了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关键环节,显现了“两评查”在审判管理活动中的活力。然而,这仅仅是审判管理踏踏实实地迈出了第一步,仅仅是初见成效。提升人民法院队伍素质、提升审判质量和提升司法公信力,是人民法院科学管理、科学发展、服务社会、取信于民的不懈努力和永恒求索。庭审质量、裁判文书质量,是体现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基础、介质和载体,保证和提升庭审和裁判文书质量,既要赖于法官综合素质的长期养成作内力支撑,也要发挥科学、长效、符合审判规律的管理体系作外力引导和鞭策。“两评查”就是确保和提升庭审和裁判文书质量的良方良策之一,既要在实践中坚持,更要在实践中完善。

    庭审和制作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和法官的年复一年、周而复始的基本事事,是法官职业生涯重要价值的追寻载体。保证庭审和裁判文书质量,是提升司法公信力最基本的司法实践。不断提高庭审质量和裁判文书制作质量,是法官的一个长年累月的、不可间断的、严格的职业职能要求和奋斗目标。主持庭审,是法官以自己的思想、学识、技能、能力、态度和人格等公开展示公平公信的舞台;制作裁判文书,则是法官运用法律、法理、文学、语言、逻辑等知识,对庭审查明的案件事实进行叙述、归纳、格法、说理、甄别、针砭和裁判,体现和宣示法律权威、公平正义。法官这种活动的日常性和长期性,法官队伍的自然流动性更替性,注定了以“两评查”抓手推动提高庭审和裁判文书质量,不但不能设定收官终了期限,而且要在扎实推进中不断完善、健全“两评查”的审判管理机制,要保持“两评查”活动的“恒温”,把“两评查”活动作为法院文化来“经营”,庭审和裁判文书质量才能达到彰显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的预期的目标。

    “两评查”活动是与审判活动密如一体,直接应效。这些年来,“年”多活动多,而且一年“多”活动也不鲜见。活动组织疲劳、文牍应付活动之事在一定程度上客观存在。正如沈德咏副院长在领导小组会议上指出的那样,“全国法院‘两评查’活动总体进展态势良好,但有的法院也存在一些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进展不平衡、评查效果不理想等问题。”有效地、针对性地解决这些问题,笔者认为除了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督促指导,强调评查与整改“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注重通过评查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庭审和裁判文书制作的长效机制,为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供制度保障,为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改革建言献策之外,关键在于要下真功夫持之以恒抓住“两评查”这个事关“质量”与“公信”的牛鼻子,要在提高庭审和裁判文书质量的接力赛中见真成效,产生直接效应。

    不断提高庭审和裁判文书质量是一场接力赛,“两评查”活动不应有收官期限。所以,对“两评查”要有新的认识高度和扎实的推进力度。提高认识、加强督导、评查整改两手硬和强化制度意识,就是要保持“两评查”的“恒温”,使“两评查”成为提高庭审质量和裁判文书质量的审判管理长效机制,成为提高庭审和裁判文书质量强力推手,成为提高庭审和裁判文书质量的审判管理长效机制。在审判管理的实践中,扩大评查效果,明察秋毫地发现问题,实事求是地暴露问题,做到透过现象看本质,认清问题根源,探讨解决之道,这就是对“两评查”的“加热”与“升温”。只有将“两评查”作为提高庭审和裁判文书质量的审判管理长效机制,才能真正形成“两评查”活动的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共同参与、审判管理综合部门统筹协调、审判业务部门具体落实、一线法官普遍参与的日常性强势工作格局,实现重大工作部署与显著工作成效的高度统一,实现法官综合素质能力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建设日显成效、司法公信力有效提升的人民法院发展建设目标。

    设定“两评查”活动收官期限,不符合审判规律,也不符合法官成长成才规律。审判活动不是一朝一日,冰冻三尺也非一日之寒。做好审判工作,提高庭审质量和裁判文书质量,也绝非一朝之功。法官综合素质的涵养培育,质量意识的内化于心外践于行,理论、学识、能力、技能、经验的养成、实践和应用,都要有一个潜移默化的长期历练过程,也是法律文化的积淀和养成。保持“两评查”的常态性,坚持“两评查”这一审判管理工作机制的长效性,不断完善“两评查”工作机制,是提升人民法院队伍素质、提高司法能力、提升庭审质量、提升审判质量和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基本制度保障。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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