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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毒男子出狱后重操旧业再获刑
发布时间:2012-10-26 10:47:44
本网讯(通讯员 黄绍新)
广西巴马县人黄尚金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满释放后又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被公安局拘捕。日前,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结该案,被告人黄尚金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2年2月23日15时许,被告人黄尚金在巴马县礼堂坡公路边将0.05克的毒品海洛因卖给韦江生,获款40元;同日21时许,被告人黄尚金在巴马县礼堂坡足坡巷内将1粒重0.05克的毒品海洛因卖给韦江生,获款40元。二人交易完成后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尚金明知是毒品而贩卖给他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又系毒品再犯,应当从重处罚。案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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