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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江区法院法官公正办案书写一身正气
发布时间:2012-10-26 09:16:18


     本网讯(通讯员 莫孟姣)   10月25日上午,原告赵书洪的妻子专程来到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向该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莫孟姣同志赠送了一面写有“一身正气  全心为民”的锦旗。

    2010年2月8日12时许,在广西河池市境内发生一起广西一辆小型客车与河北省的一辆大型客车相撞,造成大客车上人员7人死亡、原告赵书洪等人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2011年4月,赵书洪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河北某旅行社有限公司、李某、黄某、某保险公司等赔偿其相关经济损失。主审该案的法官莫孟姣同志经审理后依法作出相应判决。后原、被告双方均上诉至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法院审理后,维持了一审判决。

    由于本案原告家住四川省泸州市农村,且因交通事故已导致其一级伤残,而被告分别在广西省和河北省的相关县市,双方当事人往返于广西河池市参加诉讼实属不易。考虑到这些实际问题后,主审法官莫孟姣同志多次通过电话向当事人及时反馈处理结果,使被告方在二审结束后及时地履行了赔偿义务。

    在该案整个处理过程中,莫法官多次婉言谢绝吃请、送礼和热情、周到的服务态度及案件的公正处理结果,使受害人赵书洪万分感动,于是在四川省泸州市专门请人制作了锦旗,并委托其妻子千里迢迢将锦旗送到了莫法官手上。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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