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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堂特殊的法制教育课
作者:华茜   发布时间:2012-10-29 09:48:45


法官认真回答学生们的提问。
庭审观摩现场。
    “全体起立!”

    “判决如下:被告人肖猛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出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

    当法槌落下,现场观摩的学生心里也重重地敲响了警钟。10月23日,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法院驻无锡职教园法制教育基地第三届法制宣传活动周进入第二天,“2012大型庭审观摩全覆盖”活动在无锡高等师范学校举行,该校500余名师生现场观摩了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的庭审。

    被告人肖猛性格暴躁,经常与妻子的舅舅吴某某发生冲突。2011年8月9日凌晨,肖猛与妻子争吵后,妻子负气离家,肖猛怀疑是吴某某挑唆。为了发泄对吴某某的不满,肖猛持斧子至吴某某经营的饭店门口,将其停放的一辆宝马轿车的前后挡风玻璃、右前侧车门及玻璃砸坏。经鉴证,车辆损失价值人民币3万余元。

    “一时冲动原来要付出这么大的代价!”

    “法官,和同学吵架不小心动了手算不算犯法?”

    学生们亲身感受庭审现场,更深刻地体会到法律的威严。学生们普遍认为,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例更有说服力,比普通的法制课更有教育意义。

    庭审结束后,法院向师生们赠送了自编普法书籍《法官告诉您(五)——和谐校园篇》,承办法官结合刚刚审结的案件现场进行普法教育,并针对学生的法律困惑,一一作了解答。

    据了解,作为2012年法制教育基地的特色活动,“大型庭审观摩全覆盖”活动每月走进一所院校开展一次案件庭审观摩。职教园各院校的“法制副校长”边剑扬表示,法院根据各院校的不同需求,结合审判实践,选取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以案释法,以法育人,通过直观、生动的现场庭审,扩大了法制宣传的影响力和辐射面。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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