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谭凤娟)
南丹一女子因难以忍受丈夫婚后频频施暴,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近日,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采用诉前调解方式处理了该案,促成这对八零后小夫妻和平分手。
原告黄某诉称,其与丈夫于2009年经朋友介绍认识后恋爱,2010年初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原告与其丈夫因婚前缺乏婚姻感情基础,婚后发现两人性格不合,原告的丈夫多次对原告实施暴力,2012年8月某日晚约23时许,原告脸部、颈部、身上、手臂等多处遭原告丈夫殴打致伤。原告丈夫还经常对原告进行威胁,致使生活上得不到安宁、精神受到极大打击。2012年9月29日,即中秋节前一晚,原告再遭威胁,无奈于9月30日凌晨约3时许被逼出门至今不敢回家。尤其,原告丈夫还存在个人的不良行为等原因。由此,造成在婚姻存续期间难以建立感情,凶多吉少,没有办法生活在一起。基于以上,原告认为原告与其丈夫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南丹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受理该案后,负责该案的何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法官在调和确实不能实现后,劝说这对小夫妻和平分手。调解后第二日,这对小夫妻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日前,应原告的申请,南丹县人民法院正在办理该案的撤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