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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移动联通基站4个 7赌棍全部获刑
发布时间:2012-10-29 10:56:58


     本网讯(通讯员 蒋德春)   2011年3月某日,被告人何军、“贵州仔”熊国祥等人因在百色赌博输掉了钱,便萌发了盗窃移动、联通基站把输掉的本钱搞回来的念头,便先后于3月23、25日分别盗窃移动基站各2个。

    近日,广西田林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陈心委有期徒刑六年七个月、何军有期徒刑五年一个月、谢忠念有期徒刑五年一个月、谢忠念有期徒刑五年一个月、龙昌富有期徒刑四年七个月,各并处罚金10000元人民币;判处被告人熊国良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人民币,判处被告人杨彬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4000元人民币。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3月23日22时许,被告人何军、陈心委、龙昌富、谢忠念伙同熊国祥、吴秀勇、熊国化(三人另案处理)分别乘坐由被告人龙昌富和熊国祥驾驶的两辆面包车窜到百色至南宁高速公路田阳县境内祥周收费站附近的那满镇“治塘”、三同村“更南”(地名)山上,先后将中国移动有限公司田阳分公司设置于该处的通信基站内价值共34800元的18个胶体蓄电池和若干电池电源接头及电缆线盗走,后于次日凌晨3时许拉到百色市右江区六塘出卖给杨氏废旧经营部,得款5000元人民币,扣除车辆油费等费用外,余款平分。案发后,公安机关在杨氏废旧经营部缴获被盗的电池和电池源头并退还被害单位。

    2011年3月25日23时许,被告人何军、熊国良、陈心委、谢忠念乘坐由被告人龙昌富驾驶的桂LD9251微型面包车窜到田林县八桂乡谭合村渭六屯“周马坡”(地名)处,将中国联通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田林分公司设置于该地的通信基站内价值7958元的8只理士牌胶体蓄电池盗走。接着,又窜到八桂村六胡屯附近,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田林分公司通信基站内价值7649元的4只双登牌胶体蓄电池盗走。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在途中设卡拦截,五被告人见状即驾车冲卡驶到一条小岔路停车并将12只蓄电池丢弃后逃走。破案后,田林县公安局已将被盗电瓶收缴并退还被害单位,并扣押被告人龙昌富用于作案的一辆长安牌微型面包车。

    法院认为,被告人何军、陈心委、龙昌富、谢忠念、熊国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采用秘密方法窃取他人财物,其中被告人何军、陈心委、龙昌富、谢忠念参与盗窃4次,盗窃价值50407元人民币,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熊国良参与盗窃2次,盗窃数额15607元,数额巨大,五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杨彬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收购,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应追究六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在第一起共同犯罪过程中,被告人何军、陈心委、龙昌富、谢忠念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且当庭认罪,依法应当减轻处罚。被告人陈心委有犯罪前科,且被告人陈心委、熊国良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熊国良、杨彬犯罪后当庭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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