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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诈钱178万买足彩血本无归仍获刑
发布时间:2012-10-29 11:27:40


     本网讯(通讯员 李丹枝)   因沉迷于购买足球彩票,刘某铤而走险,先后骗取他人一百余万元。近日,湖南绥宁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一审判处:一、被告人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二、对被告人刘某的诈骗所得依法予以追缴,返还被害人。

    2008年5月23日,被告人刘某向李某借取现金5万元准备用于投资苗木生意,约定借款期限为1年,利息为1.25万元。不久,绥宁县林业局下发文件规定:本局工作人员不得投资苗木、青山生意。被告人刘某遂将借款用于网上购买足球彩票。2008年底,被告人刘某所借5万元全部亏损无力偿还后,便以支付高额利息投资办厂、做生意为由,从2009年12月至2011年12月先后骗取肖某、孟某、袁某、周某等十余人钱财共计178.45万元,所骗取的钱财大部分用于购买足球彩票,少量用于支付受骗人的所谓“借款”利息。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刘某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但被告人刘某犯罪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故做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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