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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盗窃14台公司旧空调销赃5千获刑
发布时间:2012-10-29 13:28:52
本网讯(通讯员 李泽荣 何新华)
员工利用工作之便,监守自盗,17次盗窃仓库14台旧空调及57斤空调铜管等,共得赃款5000元。近日,江西省宜丰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胡林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5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11月至2012年2月,被告人胡林在宜丰县某空调店从事空调安装及维修工作,其多次利用到仓库拿材料的工作之便,拿钥匙打开该店仓库,先后17次盗窃仓库里的14台旧空调以及57斤空调铜管、25斤空调滤网、29斤铜螺帽,并运至县城沿河大道一家废品收购站销赃,共得赃款5000元左右。2月23日,公安民警将正在作案的被告人胡林当场抓获。经鉴定,被盗财物价值7475元。3月14日,被告人及其家属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获得了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林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盗窃数额较大。被告人归案后能自愿认罪,如实供述犯罪行为,赔偿被害人损失,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可对其适用缓刑。法院遂作出以上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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