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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婿施暴遭起诉 岳母作证把婚离
发布时间:2012-10-30 15:57:55
本网讯(通讯员 赵立克)
因在公司上班的妻子经常加班晚归,丈夫便怀疑妻子另有新欢,并动手打伤妻子,妻子因此起诉要求离婚,岳母以证人身份出庭为其女儿作证。10月29日下午,广西大新县法院民事法官经主持调解,当庭调结该离婚纠纷案,即双方达成离婚协议。
2005年1月家住广西天等县的女青年韦小玉在广东省务工时,与大新县的男青年赵剑球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2008年4月双方登记结婚。2008年8月生育女儿后,双方一起到广东省务工,韦小玉则到一家公司上班,因公司工作需要,妻子经常晚归,丈夫便怀疑妻子在外另有新欢,双方因此经常发生争吵,致使夫妻感情不和。2012年4月丈夫再次质问妻子有无外遇,妻子否认后,丈夫即动手打了妻子,妻子受伤后当天去医院治疗,双方从此分居生活。2012年8月妻子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准予双方离婚。丈夫应诉时表示不同意离婚。 开庭时,妻子则坚决要求离婚,岳母即女儿的母亲还出庭指证丈夫动手打妻子。见岳母不予谅解、妻子离婚的态度十分坚决,丈夫很后悔自己当初的冲动做法。主办法官在审理该案过程,极力促使双方重新和好,但均没有效果。 最后,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即原告与被告离婚;女儿随被居住生活,由被告直接抚养;原告对女儿有探望权等。双方对法院的调解工作均表示满意。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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