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做一名“三会”法官
作者:陈荣暖 发布时间:2012-10-30 15:29:20
法官,是正义的化身,肩负着神圣的使命。既然法官被赋予神圣的职责,那么作为一名法官,就应该练好内功,当“会说、会写、会干”的“三会”法官。
会说,不是东拉西扯,谈天说地,而是如何用语言交流的方式做好法院工作。说,是一种技巧,贯穿于整个法院工作。在庭审前,法官会与当事人接触,此时说辞要把握分寸,不能带个人倾向,否则当事人会认为法官偏袒对方,从而质疑最终裁判的公平性,甚至上诉、上访。在庭审中,法官是组织者、引导者,需要掌控庭审秩序,查清事实,此时,法官除了要用法言法语展现法官的专业性外,还要灵活结合当事人的法律知识水平,将艰涩难懂的法律解释得通俗易懂,体现法官的亲和力。在庭审后,法官需作出裁判,给当事人一个说法,此时,并非一纸裁判文书便可草率了事,对审判结果有疑惑的当事人,法官要做好解释工作,要说得有理、合情,要清楚明白,恰如其分,争取止争息讼、案结事了。因此,法官要练好“说功”,讲话要有公正性、针对性、灵活性。 会写,不是简单地撰写裁判文书,而是要有一支过硬的笔杆子。文字工作贯穿法官日常工作的始终,传达精神要《通知》,汇报工作要《总结》,法律实务要文书。所以,法官要练好“写功”,要会写。撰写裁判文书,不是新瓶装旧酒,将原有裁判文书改改即可,不是文绉绉的格式文书,而是一件艺术品,是法官用心血造就出来的有血有肉的作品。裁判文书要写得有专业性,同时也要考虑可读性,要让老百姓读得懂。制作裁判文书是法官的日常工作之一,一个会写的法官,还需要积极撰写调研文章、信息报道。调研对法官很重要。调研可以给审判工作指定前进的方向和奋斗的目标,可以避免审判工作在原有水平层次上徘徊或停滞。将审判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有争议性的问题、有指导意义的法律实务等等见诸笔端,于本身可以提高思维能力、办案能力,于外界可以宣传法院工作、推动法律前沿问题的探讨。 会干,就是要心甘情愿地干,要干得有劲头,不懈怠,不浮躁。基层法官,站在化解矛盾的第一线,面对着形形色色的人,处理着各种各样的疑难杂症,时间久了,人会倦,心会累,慢慢地微笑换黑脸,细语变大吼。虽然琐碎、繁杂、枯燥的工作环境会让人懈怠,但是既然选择了当一名法官,那就要调整自己的心态,将工作干得有滋有味,干得自我陶醉,干得他人动情,干得风生水起、有声有色。 责任编辑:
纪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