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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为圆病重母亲心愿复婚 母去世再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2-10-31 11:21:35
本网讯(通讯员 张媛花 桂宝珊)
东乡一女子为完成病重母亲最后的遗愿,与前夫复婚,复婚不久母亲逝世,于是一纸诉状又诉至法院要求离婚。10月30日,江西省东乡县人民法院马圩法庭顺利调解和好一起离婚案,原告雷淑珍表示愿意与丈夫一起好好经营婚姻。
原告雷淑珍于2011年7月18日向江西省东乡县人民法院起诉被告危献忠要求离婚,法院调解结案,双方离婚。离婚后,原告雷淑珍母亲病重,其母亲临终前希望原、被告复婚。为完成母亲最后遗愿,原、被告双方复婚。双方复婚一个月后原告雷淑珍的母亲去世,为此原告再一次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东乡县人民法院马圩法庭主审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了解到被告危献忠的意愿,危献忠表示不愿意离婚,婚生子还小,两人有很好的感情基础,希望法院多做原告工作调解和好。 主审法官了解情况后及时做原告雷淑珍工作,希望她看在年幼的孩子和多年的夫妻感情的情分上考虑和好。经过主审法官不懈的努力,原告雷淑珍表示愿意和丈夫好好生活,并于10月30日向东乡县人民法院撤诉。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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