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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彩礼纠纷打伤前女友家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2-10-31 10:27:31
本网讯(通讯员 徐春荣)
男子因退还彩礼纠纷将分手女朋友的家人打伤获刑。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一审判处被告人刘军有期徒刑处3年,缓刑3年。
法院查明,2012年1月30日下午14时许,被告人刘军碰到已和自己分手的女朋友吕红的父亲和哥哥二人,双方因退还彩礼钱一事发生争执,随后引发打斗,被告人刘军等人殴打吕国华一方,期间,被告人刘军用拳头殴打吕国华,致使吕国华的眼部、腰部等处受损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的伤势为重伤乙级。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刘军家属就民事赔偿问题与被害人达成了赔偿协议,赔偿了被害人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91000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军目无国法,伙同他人故意伤害被害人的身体,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本案因彩礼返还纠纷引发,被害人存在一定过错;被告人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小、认罪态度好,且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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