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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捡到工厂仓库钥匙多次盗窃获刑
发布时间:2012-10-31 11:14:42
本网讯(通讯员 龙园玲)
不诚实的职工也有“诚实”的一面。广西天峨县的盗窃犯王远英竟然“诚实”地把每次盗窃所得记录在笔记本上,为办案机关提供了其犯罪的证据。近日,广西天峨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王远英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薛育强在广西天峨县经营“二轻供销经理部”,雇请被告人王远英为搬运工。期间王远英在清理房间时拾到“二轻供销经理部”门店钥匙。自2010年8月起,王远英多次利用该钥匙到“二轻供销经理部”门店实施盗窃,其中包括黄花菜、花生油、红糖、绿豆、单晶冰糖、龙口粉丝、味精、无增白剂面粉、糯米粉、花生米、编织袋、电视机等物品。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远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多次窃取公民的合法财物,总价值人民币12308.1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王远英在庭上认罪态度较好,公安机关已追缴其盗窃的部分脏物退还失主,减少了失主的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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