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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水沟堵塞将邻居推倒致脑出血死亡获刑
发布时间:2012-10-31 13:51:31
本网讯(通讯员 孙瑜)
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胡融华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12年4月4日下午3时许,被告人胡融华与被害人夏红刚(72岁)因房屋地基间水沟堵塞问题发生争吵,随后两人开始互相拉扯对方。在此过程中,被告人胡融华将夏红刚推得往后退,致夏红刚仰面倒地。事发后,夏红刚被送往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治疗。2012年4月5日,被告人胡融华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同年4月16日下午2时许,夏红刚因脑出血合并肺部感染死亡。案发后,被告人胡融华家属赔偿被害人夏红刚家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17500元,被害人家属对胡融华的行为表示谅解。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胡融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胡融华犯罪的主观恶性不大,且具有自首情节,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可以减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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