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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车同一时间竟有两种行驶方向 法官巧断案
发布时间:2012-11-01 08:52:33
本网讯(通讯员 王帅)
同一事故中车辆的行驶方向居然有两种说法,经过仔细查证,法院终于查明事实,还案件一个真相。近日,河南省南乐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交通事故财产损害赔偿案件。判令被告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李某支付保险金11万元。
南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奔驰轿车是“由北向南”行驶,而南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询问车主,车主说是“自东向西”行驶。 法院经审理查明,奔驰轿车行驶方向说自东向西行驶或说自北向南行驶不矛盾,是因为事故发生的地理位置特殊引起的。从大方向上讲是自东向西行驶应绕转盘,转向南行。而在转盘处遇肇事车辆逆行,紧急避险绕过肇事车辆车头转向南后撞肇事车辆车身,在撞车时车辆已是南北走向。所以在特定的位置发生事故,说奔驰轿车自东向西,或自北向南,都不影响事故的事实本质。 审理查明事实后,法院遂依法判决被告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李恒明支付保险金11万元,双方均未上诉,现该判决已经生效并履行完毕。 (案例中所用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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