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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镇雄一“瘾君子”贩卖毒品获重刑
发布时间:2012-11-01 09:26:44


     本网讯(通讯员 文清龙)   一毒品吸食人员,因受高额利润所诱,遂干起贩卖毒品的勾当,将毒品加上配料零星卖给他人吸食。不料在出卖毒品时现场被抓,近日,云南省镇雄县人民法院对这件贩毒案件公开宣判,被告人余戏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吸毒人员余戏受贩卖毒品高利润所诱,于2011年9月开始联系毒品并加上配料卖给吸毒人员吸食。2012年3月28日,其向他人购买了20克毒品海洛因。当天,吸毒人员杨某到其家中向其购买了人民币20元的毒品海洛因当场吸食,被公安人员现场抓获。公安人员当场从余戏住宅及其身上搜查出五处毒品可疑物,净重58.3克,经昭通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可疑物中有24.9克检出毒品海洛因成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余戏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明知是毒品而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以被告人余戏犯贩卖毒品罪,作出了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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