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一男子向外甥借钱赖账不还遭诉
发布时间:2012-11-01 11:09:09


     本网讯(通讯员 朱敏)   10月31日,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在法官的调解下,原告张源生和被告赵自合自愿达成了协议,由被告赵自合偿还原告张源生借款20000元,定于2012年11月份起每月支付2500元,至欠款还清为止。 

    原告张源生和被告赵自合系甥舅亲戚关系,2010年5月2日,被告赵自合因做生意缺乏资金,遂向外甥原告张源生借款20000元,约定于同年底还清,虽然双方是亲戚但被告仍向原告出具了借条。期限过后,原告去多次追偿,但未果。原告张源生借钱时妻子就强烈反对,现追不回借款,张源生隔三差五便会遭妻子辱骂。张源生心中郁闷,越想越气,认为舅舅耍自己,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赵自合偿还借款20000元及利息。 

    办案法官审理后认为,案件事实比较清楚,同时双方当事人又有亲戚关系,有调解的基础,于是组织双方进行了协商,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原告张源生请舅舅不要生气,起诉实在是妻子闹得不得安生才起诉的,被告赵自合也认为自己没有按时还款让外甥受了委屈,但现在确实是手头紧。最终原被告双方互谅互让,达成了前述协议,圆满解决了纠纷,甥舅二人也找回了以前的融洽感觉。



责任编辑: 许国良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