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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存在商店免费的柜里丢失商家有责吗?
作者:王东明 李俊阳 发布时间:2012-11-01 10:58:38
【案情】
10月2日,农民吴女士到一个超市购物,按照超市的规定,消费者在进入店内选购物品时应把自己的提包存在免费的存包柜里。可是,等吴女士购物出来,拿着开锁的密码条子打开柜子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内装2000元现金的提包不见了。虽然报警后,现在派出所在调查这件事,但她想知道这件事与超市方有责任没有? 【评析】 法官回答:提包存在超市免费的柜里丢失,超市方当然有责任了。理由是:国家有法律作支撑,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该法第十一条还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这就是说,商家为防止自己销售的物品不被盗窃和丢失,在拒绝消费者带提包进入店内的同时,向消费者提供了免费存放提包的保险柜。这也是商家依法应当做到的义务。如果商家疏忽,没有尽到责任使消费者的存包丢失,商家就有责任帮消费者找回自己存放的包,造成的损失只要有证据能够证明,依法可以要求商家给以赔偿。而商家也不可以推脱责任。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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