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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油耗子”撬油箱用胶管抽走柴油275公升
发布时间:2012-11-01 13:50:20
本网讯(通讯员 劳波涛)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田林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陆旭明、卢正坤和阿明(另案处理)三人窜到停车场内,用小水管吸油等方法将停放车辆油箱里的油全部盗走。法院经审理后以盗窃罪分别判处两被告人拘役五个月、六个月,各处罚金2500元。
2012年7月16日零时许,被告人陆旭明、卢正坤和阿明(另案处理)三人窜到田林县乐里镇新昌片的合森方解石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用螺丝批将停放在该处的车牌号分别为桂CL1306、桂CL1368、桂CL0859三辆翻斗车的油箱撬开,后用小胶管把油箱里的柴油抽出全部盗走,然后,将盗得的11桶(每桶25公升装)柴油拉到公路上卖给过往的司机,得款后三人平分。经物价部门鉴定,被告人陆旭明、卢正坤等所盗的11桶柴油价值为1881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陆旭明、卢正坤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秘密窃取他人价值1881元的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均构成盗窃罪,应当追究二被告人刑事责任。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悔罪表现,依照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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